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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湖市城建档案馆
1993.3.9 经平湖市编制委员会平编委(93)8号文件批准,同意建立平湖市城建综合档案室,机构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,经济独立核算、自收自支,隶属平湖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领导,核定编制人员8人,1999年5月因城建综合档案室与人防办的人员调动原因,核减城建综合档案室人员编制1人,核定编制为7人。 2006.5.29 平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平编委(2006)19号文件批准,同意将平湖市城建综合档案室更名为平湖市城建档案馆,机构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。 平湖市城建档案馆设置领导岗位1人,现有在编人员6名,聘用合同工2名,其中大学本科学历5人,专业结构:工民建1人,计算机管理1人,行政管理2人,财务管理1人。专业技术人员5名,其中:中级职称1人,助级职称4人。整个队伍以扎实的工作作风、严谨的工作纪律和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,在建设和谐平湖、关注民生民声、提升城市品位、推进城市化进程等工作中发挥了较大作用,为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 平湖市城建综合档案室建立之初,位于平湖市城关镇影院弄31号,办公库房设置在平湖市建设局大楼5层,办公面积100平方米,库房面积80平方米。2003年5月因库房容量不能满足档案存放要求,在局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,对建设局院内的二层小楼按照档案馆的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改造,增加办公库房面积200平方米。库房设置在一层,具备“六防”要求,添置密集架17组计90立方米,配备了空调、去湿机等设备。2007年7月,建设大楼整体搬迁至东升南区综合楼,由于该楼原属于东升南区综合服务楼,故对大楼进行了整体改造。城建档案馆位于大楼底层,新馆按照《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》以及《浙江省实施规范的补充规定》要求进行改造装修。新馆建筑面积1036平方米,其中库房面积512平方米,珍贵档案库房32平方米,办公用房面积496平方米,设置了主任室、办公室、业务指导科、档案管理科、技术处理室、展厅、会议室、利用接待室等办公区域,库房内新安装密集架536立方米,添置了防磁柜、消毒柜、吸尘器、推车、护梯等设备和消防设施,加上近几年添置的存储器、服务器、电脑、激光打印机、复印机、照相机、扫描仪等一批现代化设施设备,城建档案馆办公和档案保管条件得到很大改善,为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 主要工作职责
平湖市城建档案馆是平湖市集中统一保管城建档案的基地, 主要职责是: 1、收集、接收和保管本市重要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资料; 2、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,积极开展利用工作,为城市各项工作服务 3、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、 检查和指导, 并参加重要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; 4、根据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,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、 整理、 保管、利用和编研等工作,逐步成为城建档案资料的储存、利用、咨询和交流服务中心。 5、收集反映历史原貌和建设过程的声像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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